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56号)以及三校区学生公寓检查结果,现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第十一周寝室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胡家骏,学号302025670064,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702寝室,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人离寝不关门、钥匙不拔,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李唐校,学号302025670059,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702寝室,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徐铅凯,学号302025672003,2025健行分子化学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610寝室,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冯映绮,学号302025670011,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305寝室,在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学院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