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建设】关于对胡家骏等4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12-08浏览次数:12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5]56号)以及三校区学生公寓检查结果,现对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第十一周寝室违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

胡家骏,学号302025670064,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702寝室,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人离寝不关门、钥匙不拔,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李唐校,学号302025670059,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702寝室,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徐铅凯,学号302025672003,2025健行分子化学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610寝室,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冯映绮,学号302025670011,2025健行理工实验班,朝晖校区-梦06#305寝室,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前十一周公寓安全检查中多次发现违规用电行为(插座未断电,电灯、电扇、接线板等);

为严肃校规校纪,教育本人,学院决定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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