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行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9-18浏览次数:171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健行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金额及名额分配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我院可推荐5人(根据学校下达名额和评选要求,其中24级推荐2人)。

二、健行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刘琼、王鸿

副组长:裴植、张丹

组员:刘咪、李程程、木克热木·艾买提、舒捷、姜捷、霞天佑、吴瑶瑶叶兴涛、江高岸

 三、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健行学院与专业学院不可兼报,若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3.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横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选程序

1.9月16日,学校下达国家奖学金各学院预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9月16—9月23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由学院审核申请学生材料和资格;

3.9月28日学院完成特别评审候选人推荐;

4.10月13日前,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4.10月23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五、报送要求

1.申请人填写附件1,并将相应佐证材料整合为一份PDF以压缩包的形式于2025年9月23日17:00前发送至jiangjie0329@zjut.edu.cn,文件命名为“姓名+健行国家奖学金申请”(如参选特别评审,请备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表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3.24级同学仅可在健行学院参评,22、23级同学可任选健行学院和专业学院参评但不得兼报,若发现将取消评选资格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电子邮件jiangjie0329@zjut.edu.cn,电话0571-85290746。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xlsx

健行学院

2025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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