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0/2021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2、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各班根据时间安排,做好评审相关工作,完成考核评优工作,将申请审批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名单备案表(只交电子稿)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与学校奖学金材料一并上报学院。(纸质稿交至致远楼204,莫干山校区与朝晖校区纸质稿班长可以私信我联系交接方式,电子稿打包发送至tll@zjut.edu.cn)
注意:省政府奖学金的电子材料不要与校奖学金的混在一起,单独建一个文件夹摆放。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020/2021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布表
年级 | 名额 |
2020级混合文科班 | 8 |
2020级混合工科班 | 10 |
2020级数理实验班 | 4 |
2020级大化类实验班 | 4 |
备注:各班分配名额为非破格名额,如班级非破格申请同学未达到班级分配名额上限,则学院收回未用名额,申请破格的同学请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与证明材料,破格学生名额于全院范围内进行公平竞争,由学院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进行评选。
附件-特别优秀评选条件:
2020/2021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评选条件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省乃至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全国、全省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誉称号。
健行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