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0-04-02浏览次数:661

各团支部: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健行学院学生党员发展“三段式”实施细则》要求,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安排如下:

1.“推优”基本条件如下:

1)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满18周岁,有1年以上团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

3)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班级前75%,无不及格课程。

4)积极参与集体、社会服务活动;勇于奉献、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在2019年度中没有受过通报批评及以上的处分。

2.符合升阶基本条件的学生需填写自荐表,于团员大会召开前2天提交给团支书。团支书对自荐人资格进行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候选人自荐表予以公布。

3.各团支部召开一次线上团员大会进行“推优”,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必须邀请所属党支部两名以上非本班党员到场参加,并给予指导。到会团员数应在全班团员数80%以上。

4.候选人在团员推优大会上作2分钟简短说明,并回答问题。参会的团员对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按“同意”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得票数超过半数(含半数)的候选人可成为团支部的推荐对象。团支部请于412日之前将推荐名单上报党支部。

5.党支部经过充分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过支委会讨论,最终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请在419日之前将名单上报学院党总支。


附件:自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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