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上半年推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9-03-05浏览次数:438

各团支部、各党支部:

2019年上半年推优工作将于近期开展,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各团支部举行一次团员大会进行“推优”,“推优”基本条件如下:

1)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

2)上学期学习成绩排名班级(荣誉班级或专业班级)或年级(健行学院或就读专业内)前75%,无不及格课程。

3)通过网上党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测试。

4)积极参与集体、社会服务活动;勇于奉献、团结同学,在日常生活、学习中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在2018年度没有受过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

2. 推优团员大会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必须邀请所属党支部两名非本班正式党员到场参加,并给予指导。到会团员数应在全班团员数80%以上。党支部联系团支部名单如下:

党支部 联系团支部
学生第一党支部 1701
1601
1501
学生第二党支部 1801
1802
1702
1602
1604
1502
学生第三党支部 1803
1804
1703
1704
1603
1503

3. 符合升阶基本条件的学生在团员推优大会上作5分钟的自荐宣讲,回答现场问题。由参会的团员对被推荐对象分别进行无记名投票,被推荐人获得“同意”票数需达到具有表决权人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按“同意”得票数从高到低排序获得团支部推优名单,报联系党支部。请在3月20日前完成

4.党支部经过考察,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经过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请在3月25日之前将名单上报学院党总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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