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荣誉生制度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3]30号)、《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授予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24号)文件精神,现将2017届毕业生授予健行荣誉证书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授予对象及人数
1. 符合条件的健行学院2017届毕业的实验班和致远班荣誉生。
2. 破格申请的非荣誉生身份的本校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原则不超过20名)。
二、授予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品行端正,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等违纪行为。
4. 毕业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健行荣誉证书的健行学院毕业生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需完成健行荣誉培养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1. 完成健行学院规定的荣誉项目。
2.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平均绩点≥3.0。
3. 英语六级通过或雅思、托福等成绩达到相应水平。
4. 毕业论文成绩在良好(含)以上。
(三)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的本科毕业生,除符合基本条件外,需在实践中取得突出成就或荣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在重大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2. 在本专业领域取得突出学术成果,如以第一发明人或作者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出版学术专著和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等。
3. 在社会志愿服务、公益事业或热心为广大学生服务等社会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取得显著成绩或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4. 在校期间成功创业。
三、评定程序和进程
1. 荣誉生本人于6月1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申请表”,并书面递交健行学院,致远班荣誉生在递交申请表同时须附上英语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
2. 破格申请健行荣誉证书的毕业生本人于6月1日前将“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破格申请表”书面递交所在学院。各学院组织评审后,依据“一个专业推荐1名”的原则于6月6日下午16点30分将推荐人选相关书面材料报送健行学院。
3. 请各学院于6月13日之前把学籍在本院的致远班荣誉生(名单另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和毕业论文成绩单书面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健行学院,以用于荣誉证书基本条件核准。
4. 健行学院负责资格和条件的审核,提出授予健行荣誉证书的评审名单,提交学校健行荣誉证书授予资格评定小组评定。
5. 学校举行“浙江工业大学健行荣誉证书授予仪式”,向获得者授予健行荣誉证书。
联系人:傅老师,电话85290672,联系地址:屏峰校区致远楼201室。
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