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计划财务处,简称计财处,是浙江工业大学的一级财务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全面规范学校的各项财会工作,健全学校的各级财务管理体系,保证学校财会工作的有序进行,贯彻执行学校的财经纪律和财务规章制度,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保障学校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具体内容包括:
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国家地方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及实施校内财经政策和财会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确保学校资金合法、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根据学校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编制学校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及校级综合预算方案,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
三、参与学校重大经济活动,参与重大资金使用项目立项论证、绩效考核等工作,为学校领导层提供决策依据。
四、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收费政策,组织审议、核定校内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完善收费管理流程和人员责任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五、会同校内各单位制定学校增收节支计划和有效措施,完善校内经济政策,拓宽收入渠道、倡导勤俭节约、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效益。
六、认真做好学校事业会计核算、基建会计核算、薪酬和奖助学金发放等日常工作,完善内部控制、加强会计监督、持续改进会计信息质量,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反映学校资金使用情况。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不断提高报销服务质量。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各类会计档案。
七、完善学校资金收支监控体系,确保资金安全;合理调度、科学运筹学校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八、建设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会计核算与服务质量和效率,做好会计信息收集和处理,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加强财务分析与预测工作。
九、组织管理、监督学校政府采购工作。
十、负责学校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会同学校科研等相关部门做好科研项目经费预算编制指导、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审核把关等环节工作。
十一、负责全校财会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
十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要求,监督指导学校各二级单位的财会业务。协同学校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财务稽核和检查工作,维护学校财经纪律。
目前,计划财务处下设处长办公室、预算管理中心、会计核算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综合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