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公布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结题验收结果的通知

 

来  源: 学院办公室 日  期:2023-09-30 点击率: 283

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点击查看),结合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采用学院认定、结题汇报(学术周交流)、专家点评等结题验收方式并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2020年学院首批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结题验收等级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终止三个等级(附件1)。获得相应类别省部级项目、成果、奖励或发表B类以上教学研究论文的项目,认定为优秀;获得相应类别校级项目,或完成学院指定的项目相关任务,或通过学院组织的结题汇报(学术周交流),认定为合格;立项后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的项目,认定为终止。

      二、资助额度下拨

      一流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类项目,立项后已按资助额度下拨40%,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将下拨剩余60%;课程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按资助额度一次性下拨100%;结题验收为终止的所有类别项目,均不予下拨剩余额度,同时收回未使用的已拨额度部分。

      三、后续经费使用

      根据资助经费性质及财务结算规定,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可按《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继续使用所下拨经费额度至20231130日,逾期将统一收回未使用部分额度;结题验收为终止的项目,即刻停止使用所下拨经费额度。

      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于20231130日前将《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附件3)发至院办方萍老师处(电话:13958052046,邮箱:148368630@qq.com

      四、相关附件

      附件1.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结题验收情况一览表(含经费下拨额度).xlsx

      附件2.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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