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点击查看),结合项目整体完成情况,综合采用学院认定、结题汇报(学术周交流)、专家点评等结题验收方式并经院长办公会通过,现将2020年学院首批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结题验收结果予以公布。相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结题验收等级
结题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终止三个等级(附件1)。获得相应类别省部级项目、成果、奖励或发表B类以上教学研究论文的项目,认定为优秀;获得相应类别校级项目,或完成学院指定的项目相关任务,或通过学院组织的结题汇报(学术周交流),认定为合格;立项后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的项目,认定为终止。
二、资助额度下拨
一流课程、教材建设、教学改革、产教融合类项目,立项后已按资助额度下拨40%,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将下拨剩余60%;课程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按资助额度一次性下拨100%;结题验收为终止的所有类别项目,均不予下拨剩余额度,同时收回未使用的已拨额度部分。
三、后续经费使用
根据资助经费性质及财务结算规定,结题验收为合格及以上的项目,可按《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继续使用所下拨经费额度至2023年11月30日,逾期将统一收回未使用部分额度;结题验收为终止的项目,即刻停止使用所下拨经费额度。
请所有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附件3)发至院办方萍老师处(电话:13958052046,邮箱:148368630@qq.com)
四、相关附件
附件1.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结题验收情况一览表(含经费下拨额度).xlsx
附件2.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及管理办法(试行).pdf
附件3. 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专项资助经费使用情况报告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