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开展 “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  源: 日  期:2020-09-08 点击率: 482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九届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工业大学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推进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建设,学院决定开展“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以新思想、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体系为引领,瞄准一流本科教育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项目基础较好、团队合理、优势特色明显,且推广潜力较大;符合学院本科教学工作聘期规划并以系部为单位进行统筹申报;以培育省部级教学类项目、成果、奖励及B类以上教学研究论文为目标。

  二、申报范围

  包括专业改革类、一流课程类、课程思政类、教学改革类、教材建设类、产教融合类。申报人根据《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并结合专业、课程及团队特点和优势进行项目设计。

  三、申报条件

  申请人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课程思政类项目暂不作要求),长期从事本科教育相关的课程教学、实践教学、教学研究及教学管理工作;团队人数(含申请人)一般应在5人以上且结构合理;符合所申报类别省部级项目对申报人的其他条件要求。

  四、申报程序

  (系部申报

  97-925日,学院召开专项申报动员说明会,各系部组织教师申报相关类别专项,填写《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请书》(附件2)和《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附件3),于925日前将电子稿发至方萍老师处。

  (材料初审

  926-927日,学院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项目答辩

  9月底,学院组织初审合格的项目进行答辩。

  (学院研究

  9月底,学院教学委员会确定建议立项名单并报学院审定。

     (公布立项

  9月底,学院正式发文公布立项结果。

  五、资助管理

  项目期限为2020101日至20221231日。学院按专项类别设定资助额度;立项后首期资助40%,中期检查通过后资助30%,结题验收通过后资助30%

  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包括开题论证、年度报告、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环节。对于进展情况不好的专项,将停止资助并取消项目;对于提前完成目标并结题的专项,将按余下额度给予一次性资助。

      项目结题须获得相应类别省部级项目、成果、奖励或发表B类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六、其他事项

  请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的遴选培育工作高质量完成。

     联系人:方萍,电话:13958052046,邮箱:148368630@qq.com

 

  附件: 附件1、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外国语学院一流本科教育专项申请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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