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信息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来源:地理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25-10-0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学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评选

1.国家奖学金:10000/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学院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2025)》(见附件)进行评选,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评选办法:学院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评选大会,由申请者公开答辩评选产生(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教师代表、本科年级辅导员等组成,负责学院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评审、公示、申诉等工作。


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小组:

组  长:何奔

成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吴炜、张淑琦、夏列钢、曹颖、缪承杭

  书:曹颖

二、评选要求

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横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进程安排

1.106108日,学院组织学生进行国家奖学金的申请,学院审核申请学生材料和资格;申报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填写《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版本)》《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信息汇总表2025并将文件命名为国奖+班级+姓名,在10815:00前发送至邮箱cgixg@zjut.edu.en

3.1013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4.1023日前,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推荐名单,在校内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结果上报省资助中心。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表请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3.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

4.如有任何疑问咨询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曹老师,电话:88813239,办公室:高研楼B319

 

 

地理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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