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地理信息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地理信息学院发布时间:2025-10-03浏览次数:11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104-108日,请需要进行认定的学生按时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一: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学院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班委等学生代表为成员,由班级生心委员组织本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对班级名单存疑,可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2.109-1010日,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对接各班级认定工作组核对申请名单,各班线下民主评议,完成学生认定,填写“附件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报送至学院学工办邮箱cgixg@zjut.edu.en,文档命名“班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纸质版打印交至高研楼B319办公室

3.1015-1017日,学院认定工作组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相结合,完成学生认定结果系统报送,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4.1024日前,学院提交认定工作报告至学校资助中心。

 

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学工办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表格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

2.符合认定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特殊群体同学、上一学年申请但本学年放弃认定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三:放弃认定承诺书”,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年级辅导员存档备查。

3.上学期申请转专业、本学期目前处于试读期间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各班线下各类民主评议和认定小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5.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申请各类资助项目的前提条件。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曹老师:18505508231(微信同号)。

 

地理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3

版权所有 © 浙江工业大学  沪ICP备19020926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潮王路18号、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长虹东街999号
邮编:310014  邮箱:cgi@zjut.edu.cn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