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 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每生每学年1万元收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按照每生全程12万元收取(一次性收取)。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请以物价部门最终批准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招官网公告。
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 学院 代码 | 学院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位 类型 |
| 002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500 | 机械 | 专业学位 |
| 003 | 信息工程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 00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 009 | 理学院 | 085400 | 电子信息 | 专业学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