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校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进行评选。
二、进程安排
1.10月1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分配名额,各学院组织学生启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
2.11月2日前,各学院完成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推荐学生名单备案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签字盖章扫描件版本一并发邮箱xsczzb@zjut.edu.cn,并同步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在线审核结果的提交;
3.11月7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全校各指标奖金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联系资助中心协调。
附件:
附件1:XX 学院 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5〕46号.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5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