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将开展校级“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名额
评选范围:全校专职辅导员、“0+4”兼职辅导员。
评选名额:优秀专职辅导员数不超过专职辅导员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思想政治工作的理论和教育理论,学习有关思想教育的专业知识。
2.积极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在学生的思想教育、学生党团组织建设、学生管理工作以及学生第二课堂活动的指导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和表现。
3.日常工作细致、认真、规范,能经常深入学生,作风正派,能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能结合工作实践积极开展理论研究,近两年(2023年1月-2024年12月)在正式出版刊物上至少发表论文1篇(含)以上或省级(含)以上学生工作相关会议论文入选或交流等成果和经历。优秀兼职辅导员申报该项不作要求。
5.优秀专职辅导员申报要求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2年(含)以上,即2023年4月21日前入职。
6.2024年度辅导员综合测评考核为A(名单另行公布)。
三、评选流程
各学院在4月29日(周二)12:00前将本学院“校级优秀辅导员”的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稿报送学工部,邮箱zjutxsc@126.com,纸质稿在4月30日(周三)16点前交至朝晖校区东科教北221办公室。联系人:林怡臻(0571-88320199)。
学工部、研工部对学院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领导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产生后报学校党委审核并公示。同时,学校对本年度“优秀辅导员”进行发文表彰。
学工部、研工部
2024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