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生家庭回访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2-28浏览次数:1265

 

 各学院:

为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应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需高度重视,把经济困难生家庭回访工作与推动学院困难生资助工作开展、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开展经济困难生家庭回访工作可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了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状况;回访工作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是检验资助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回访计划,精心设计实地回访路线,注意回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学院需结合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低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开展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的回访工作(具体见附表1),并安排对其中25名家庭经济困难生家庭进行家庭实地走访。记录和汇总好回访情况,撰写回访总结。

三、各学院应于2013228日前完成回访工作,将学院回访记录表(见附件1)、回访总结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回访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②学生家庭经济真实状况;③受助后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④回访所获信息与认定结果比较分析;⑤对资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联系人:王,电话85290885

电子版发至:quietfish@zjut.edu.cn

附表1

 

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

最低回访人数

化材学院

447

45

机械学院

466

47

计算机学院

420

42

经贸学院

307

31

建工学院

244

25

信息学院

355

36

生环学院

254

26

药学院

221

23

理学院

150

15

人文学院

132

14

艺术学院

155

16

外语学院

166

17

教科学院

157

16

法学院

99

10

政管学院

63

7

健行学院

52

6

国际学院

25

3

之江学院

1009

101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记录表(XX学院).xls 

学生处

2012-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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