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完善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体系,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等上级有关文件以及《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要求,各学院应每学年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并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进行核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需高度重视,把经济困难生家庭回访工作与推动学院困难生资助工作开展、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开展经济困难生家庭回访工作可以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深入了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状况;回访工作有利于形成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强大合力,是检验资助的公平性、公正性的有效途径,是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的有效手段。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回访计划,精心设计实地回访路线,注意回访中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二、学院需结合实际情况,随机抽取不低于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10%的比例开展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的回访工作(具体见附表1),并安排对其中2至5名家庭经济困难生家庭进行家庭实地走访。记录和汇总好回访情况,撰写回访总结。
三、各学院应于2013年2月28日前完成回访工作,将学院回访记录表(见附件1)、回访总结的纸质及电子版报送学生处。回访总结应包括以下内容:①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对国家、学校资助政策的了解情况;②学生家庭经济真实状况;③受助后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④回访所获信息与认定结果比较分析;⑤对资助工作的意见与建议等。
联系人:王珣,电话85290885
电子版发至:quietfish@zjut.edu.cn。
附表1:
| 学院 | 家庭经济困难生人数 | 最低回访人数 |
| 化材学院 | 447 | 45 |
| 机械学院 | 466 | 47 |
| 计算机学院 | 420 | 42 |
| 经贸学院 | 307 | 31 |
| 建工学院 | 244 | 25 |
| 信息学院 | 355 | 36 |
| 生环学院 | 254 | 26 |
| 药学院 | 221 | 23 |
| 理学院 | 150 | 15 |
| 人文学院 | 132 | 14 |
| 艺术学院 | 155 | 16 |
| 外语学院 | 166 | 17 |
| 教科学院 | 157 | 16 |
| 法学院 | 99 | 10 |
| 政管学院 | 63 | 7 |
| 健行学院 | 52 | 6 |
| 国际学院 | 25 | 3 |
| 之江学院 | 1009 | 101 |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访记录表(XX学院).xls
学生处
2012-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