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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     发布日期:2023-10-12      浏览次数:593

各位同学: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彭国军

成员:谢冬冬、陈钧、刘铭心、吕健威、叶柳君妮、钱卓豪、倪彬彬


三、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10日,学校下达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月11日-10月27日,学生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并提交纸质申请表格(附件2)到各年级辅导员处,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

3.10月28日-11月5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同步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在线审核结果的提交,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核;

4.11月14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

5.11月15日前,学院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材料(附件2)。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全校各指标奖金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系统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23版).doc.doc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订)2023.docx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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