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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1-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的通知
来源:学生工作     发布日期:2022-10-26      浏览次数:783

各位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现对我校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700元/人,分两次发放。

2.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委员会

组长:彭国军

成员:王思逸、陈钧、李苧薇、吕健威、叶柳君妮、钱卓豪

三、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20日,学校资助中心下达国家助学金学院名额,各学院组织学生启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国家助学金申请:

2.11月4日前,学生登录“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在线申请;

3.11余11日前,学院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评定结果;

4.11月18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四、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全校各类奖助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附件5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

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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