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生发展性资助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开展第十一届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检查工作,请各项目指导老师指导学生认真填写《发展性资助计划中期检查情况考核表》(见附件1)。普通项目由各学院负责中期考核,委托项目由校资助中心集中答辩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于2021年12月22日中午12:00前发到邮箱573020682@qq.com。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李老师,85290817。
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