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2024级4位同学本学期累计旷课达10学时及以上,按照《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0】61号)拟给予通报批评一次,现予以公布。
公示日期为2025年11月26日-11月29日,如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学院办公室:85290812。
附: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课堂检查违纪拟通报批评名单.xlsx
土木工程学院
202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