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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学院关于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19      浏览次数:872

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优秀学生向党组织靠拢的积极性,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新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浙江工业大学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等文件,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开展土木工程学院2025-2026年度第一学期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考察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

    2025年0920日-2025年10月11日

二、推荐条件

1.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发展党员的基本条件,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群众基础好,学习认真,成绩突出,责任心较强,甘于奉献;

3.一般情况下,入党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6个月以上、所在党组织已派人谈话,并已通过党校600题测试。

三、推荐方式

    1.群团组织推优参考《土木工程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入党”实施办法》。

    2.非团员青年推荐工作请所属党支部提前向学院党委提交申请。

四、材料提交时间    

    1.2025年9月25日前,将《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群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电子表审核、盖章后上交至学院党委。非团员青年推荐工作所属党支部向学院党委提交申请。

    2.2025年9月26日,各党支部领回《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3.2025年9月27日-2025年10月2日,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或支委会对群团组织推优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方式为民主测评、座谈会等。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意见表》《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上交至学院党委。

    4.2025年10月3日-2025年10月8日,学院党委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研究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审查研究,审定同意后公示,公示期5天。

    5.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1日,各党支部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建档,并指派培养联系人(每1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各支部领取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将其同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表》《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群团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会议记录》复印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表决票一同归档,由党支部保管。

【常用附件】

《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群团推荐)》

《共青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备案登记表》

《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征求意见表》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部会议记录》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表决票》

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excel表

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xlsx
土木工程学院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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