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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招生

土木工程学院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5-09-16      浏览次数:10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土木工程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研究,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我院2026年研究生推免生复试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严格遵照相关规章制度,贯彻国家通知精神,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

二、接收专业与申请条件

(一)接收专业

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081400土木工程:01方向拟接收推免4人;02方向拟接收推免2人;

03方向拟接收推免2人。

085900土木水利:01方向拟接收推免4人;02方向拟接收推免4人;

03方向拟接收推免4人。

推荐免试直博生

081400土木工程拟接收推免5人。

注:我院推免接收人数可综合考虑实际报名情况、学院拟招生人数等进行微调。

(二)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申请者条件、申请材料等参照: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的通知
  http://www.yz.zjut.edu.cn/2025/0915/c4270a319617/page.htm

以上材料命名规则:考生姓名+材料编号+材料名称,如张三+01+身份证复印件。请考生提前准备以上材料扫描件(pdf格式),采用zip格式压缩,发送至邮箱lizhenjia@zjut.edu.cn。

注: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者,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学校均有权取消申请者推荐免试生(含直博生)录取资格,后果由申请者自负。

(三)申请程序

1、注册

9月18日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注册。

2、报名

1)9月22日-10月16日(具体报名时间以学院官方通知或公布信息为准),申请者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

2)9月23日-10月18日我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等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3)9月25日-10月18日我院在网上对复试合格且符合待录取条件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并明确告知考生待录取的专业类型,考生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复试方式及安排

(1)学院将根据报名考生情况分批组织复试,复试采用线上方式

(2)第一批复试安排:

复试对象:2025年9月23日15: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的考生;复试时间:2025年9月24日上午9:00开始;

(3)后续批次复试安排:

学院视推免生报名和拟录取情况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具体实施细则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每人20分钟(含PPT介绍5分钟),其中:

1、外语听说能力(20分),包括英语听力和口语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30分),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素养、创新思维、语言表达和沟通、对未来的规划和目标、对本专业的忠诚度等方面的情况。

3、专业素质测试(50分),主要全面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还将考核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土木工程专业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土木水利专业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对本科非报考专业的考生,请在复试的自我介绍中声明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及主干课程。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合格或不合格),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的情况。

、拟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3、学院将根据生源情况,分批次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各批次的考核与评分独立进行,择优选拔。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或毕业前收到处分者,取消录取资格。

5、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含直博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6、录取为直博生入学后即为博士生身份,奖助学金等均可享受博士生待遇。

7、新生报到后,学院对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有体检结果)请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十天内寄达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邮寄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288号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李老师,0571-85290060。

七、举报、投诉、申诉方式

联系人:刘娅婷

电话:0571-85290819

邮箱:liuyating@zjut.edu.cn

八、本方案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直博生)研究生政审表(填写内容均须手写).pdf.pdf  

附件2: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专家推荐书(直接攻博).doc

浙江工业大学202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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