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暂行)》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规范部分行政管理和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2025 年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立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研究期限及经费支持额度
项目类别:一般项目。
研究期限:一般2年,起始年月以网上申报系统为准。
经费支持额度: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约1-2万元/项。
二、立项基本要求
1.重点聚焦“互联网+”、生命健康、新材料、人工智能、碳达峰碳中和、海洋科技、农业科技、共同富裕、银发经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以及浙江省相关“十四五”规划阐明的重点研究方向,注重加强基础研究,积极服务我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认真落实《教育部 科技部关于规范高等学校 SCI 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破除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意见》以及《教育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突出创新质量、服务贡献。
2.项目主要资助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含〕)。项目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研究者,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项目研究人员应组成课题组,有合理的梯队。
3.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项目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的,经查实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且在处理期内的教师不得申报。
4.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同时在研 1 个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
5.优先资助无相关项目经历的青年教师。
三、申报办法
1. 学院推荐名额为1项。学院将按本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申请者资格和申报课题进行审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择优排序推荐。
2.申请者需在科研院确定立项资助后再登录浙江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 http://www.ky.zjedu.gov.cn ),进行网上填报,经学院审核后上报,同时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一式一份:
(1)202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
(2)2024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电子稿请于9月16日前发送邮箱gyd@zjut.edu.cn,用于学院排序推荐。确定推荐的项目请于9月23日前在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平台提交申报信息,并上交申报书纸质稿一份。
学院联系人:郭欲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