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浙工大研【2021】15号文件)和《土木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选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个人申请、研究所推荐、学院审核等选聘流程,并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无记名投票表决,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15名。同时,经个人申请,研究所考核,学院审核等流程,同意续聘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14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汇总表 - 公示.xls
专业学位研究生行业产业指导教师汇总名单 - 续聘 -公示.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