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对象及任期
1. 指导教师: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 学生:2024级本科生。
3. 指导时间: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二、导师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含)学位。
3. 有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4. 教学考评合格(含)以上,无任何教学不良记录。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 5月16日—5月29日,初步确定导师指导学生意向人数和基本条件;
2. 5月30日—6月11日,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学生通知群中张榜公布导师所在系、主要研究方向和拟指导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三:《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供学生选择申报参考,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一届学生人数不超过6人。学生结合自身需求与导师意愿选择自己心仪导师,并在钉钉填写志愿导师填报问卷,并在问卷结尾上传附件四:《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选择申请表》电子稿。学生提交申请前需要主动联系意向导师,与导师进行充分沟通(联系过程中注意礼仪、礼节,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本专业老师中选择,不允许跨专业,公共课程老师无专业之分);
4. 6月12日—6月23日,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流程详见附件二),各教学系于6月23日前将最终确定结果反馈于年级辅导员;
5. 6月24日—6月30日,学院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下学期初举办导师见面会(各系所自行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俞老师,电话:0571-88320521,邮箱:1124522906@qq.com。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试行条例.doc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选择流程办法.docx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