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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木工程学院实施2024级本科生导师制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10

一、实施对象及任期

1. 指导教师:学院在编在岗专任教师。

2. 学生:2024级本科生。

3. 指导时间:一届聘期为两学年。

二、导师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

2. 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博士以上(含)学位。

3. 有指导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的经验和能力。

4. 教学考评合格(含)以上,无任何教学不良记录。

三、聘任程序和时间安排

1. 516529日,初步确定导师指导学生意向人数和基本条件

2. 530611日,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学生通知群中张榜公布导师所在系、主要研究方向和拟指导学生人数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三: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供学生选择申报参考,一般每位导师指导一届学生人数不超过6学生结合自身需求与导师意愿选择自己心仪导师,并在钉钉填写志愿导师填报问卷并在问卷结尾上传附件四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选择申请表》电子稿学生提交申请前需要主动联系意向导师,与导师进行充分沟通(联系过程中注意礼仪、礼节,原则上学生必须在本专业老师中选择,不允许跨专业,公共课程老师无专业之分);

4. 612623日,导师与学生进行双向选择(流程详见附件二),各教学系于623日前将最终确定结果反馈于年级辅导员;

5. 624630日,学院公布双向选择结果;

6.下学期初举办导师见面会(各系所自行安排)

未尽事宜,请联系老师,电话:0571-88320521,邮箱:1124522906@qq.com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试行条例.docx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双向选择流程办法.docx

附件3: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基本信息登记表.xlsx

附件4:土木工程学院2024级本科生导师选择申请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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