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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教职工2025年度上半年培训学时登记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5-01-13      浏览次数:851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213 文件要求,在编在岗教职工每年参与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培训学时每学期统计一次。在统计教职工参加培训学时过程中,参训者本人必须填写培训项目和培训学时,并提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

请各位老师认真阅读《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附件1),对照《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学时计算标准》完成自主申报,相关工作如下:

一、统计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统计类别:政治理论类、教育教学类、学术研究类、社会服务类、综合类

三、申报要求:请各位在编在岗老师按照不同培训项目、不同培训类别详细填写《附件2》的申报表,并按类别汇总到《附件3》的汇总表上,9月24日前将《附件2》、《附件3》及相关培训佐证材料的电子稿发至邮箱tmxytian@zjut.edu.cn,邮件名请命名“某某某培训学时”。

四、联系人:田老师,85290813,13336064695。

五、特别提醒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申报基本条件中要求每年度参加各类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或者12天,其中年度按自然年度界定。

请各位老师注意积累学时,保留佐证材料,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职工培训实施办法(试行)》.pdf

 附件2:2025上半年个人培训学时登记表-某某老师.xlsx

    附件3:2025上半年个人培训学时登记汇总表-某某老师.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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