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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科试卷托印工作变更的说明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11-15      浏览次数:17

各位老师:

学校教务处修订了《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务处[2024]31),更改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卷托印流程。从20241118日起,经教学系或研究所负责人审核签字同意的期中考试、期末考试试卷将由课程责任教师送学院办公室办理试卷托印手续,不需要送学校教务处办理托印手续。现将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试卷托印流程

至少1位课程责任教师命题、1位审题-教学系、研究所负责人审核签字-课程责任教师将试卷(期末考试需AB卷各一份、期中考试一份试卷即可)送学院办公室办理托印、课程责任教师填写托印单和登记表-学院办公室负责交屏峰校区印刷厂托印-考试前课程责任教师到屏峰校区印刷厂取卷。

具体流程:

1.命题工作由教学系和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课程责任教师负责命题工作,命题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试卷格式执行《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要求。每门课程考核需准备难度相当、覆盖面相同的试卷,期末考试需AB卷各一份,期中考试一份试卷即可。

2.每套试卷至少由一位教师命题、另一位教师审题,打印后经教学系或研究所负责人审核,负责人审核无误后须在命题稿首页签字。

3.课程责任教师应在该课程考试5个工作日前将审核签字后的试卷(期末考试需AB卷各一份、期中考试一份试卷即可)送交学院办公室,学院试卷专管员(教务秘书)负责对试卷进行形式审查,并随机抽取其中一份做期末试卷,另一份做补考卷。课程责任教师填写试卷托印单并完成登记。

4.学院试卷专管员(教务秘书)收到试卷后联系本校区印刷厂,印刷厂安排专人负责取卷、印刷、装订等。

5.课程责任教师在考试前凭试卷托印单到印刷厂取卷。

二、注意事项

1.试卷托印涉及的所有人员(含命题人、审题人、审核人、试卷专管员等)须在试卷命题、送审、取卷、待用试卷保管、试题电子存档等全过程中确保试卷的保密和安全。

2.试卷须由课程责任教师送教学系、研究所负责人审核,须由课程责任教师送学院办公室办理托印手续,不得安排研究生代办试卷托印手续。

3.为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试卷须在考试5个工作日前送学院办公室,超过时间的,一般由课程责任教师到学院办公室填写试卷托印单并完成登记手续后自行送校区印刷厂。

4.学院办公室负责办理在屏峰校区印刷厂取卷的试卷托印工作,需在朝晖校区或莫干山校区取卷的,需到学院办公室填写试卷托印单并完成登记手续后,自行送朝晖校区或莫干山校区印刷厂。

5.补考试卷须在办理期末考试试卷托印时统一提交。

三、三校区印刷厂地址与联系方式

校区

印刷厂地址

邮箱

电话

屏峰

语林楼一楼(大厅旁)

pfysc@zjut.edu.cn

85290207

朝晖

北门保卫室旁一楼

ysc@zjut.edu.cn

88320105

莫干山

学生宿舍四号楼架空层

mgsysc@zjut.edu.cn

88813085

四、学院托印联系人,曾洪波;托印地点:建工楼A513;联系电话:85290812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教务处[2024]31).pdf

关于试卷托印工作变更的说明.pdf

浙江工业大学考试命题稿 密封版A4(低版本word).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4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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