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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4-09-12      浏览次数:10

各位21、2223、24级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考《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请每个同学认真负责,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要求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5)、《年级_姓名_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加减分项目表》(附件6)、《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分表》(附件7),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间均以20239月1日至20248月31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二、评选程序:

1)学院发布综测通知。所有在读研究生本人参考《浙江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附件2)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5)、《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加减分项目表》(附件6)和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分表【自评】(附件7)(每位研究生必须填写);并请导师查阅所有申请材料,填写《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附件4),手写签名

2)材料上交。请大家将《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附件4)电子扫描件,《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5)电子稿,《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加减分项目表》(附件6)电子稿以及对应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学生思想政治表现评分表【自评】(附件7)电子扫描件作为附件,于20249月17日晚上17点前发送到所在班级班长的邮箱,并上交所有纸质稿,作为评奖评优的依据。时间以材料邮箱发送成功为准,逾期一律不予接收

3)学院公示。为保证综测工作公开化、透明化,现主要分为两个环节:一是审核,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综测评定办法,先做好自审,每位申请人需对自己的申请材料负责;班级综合测评小组再对班级同学的证明材料进行检查,学院会将所有个人申请材料的加减分项目表进行公示。二是评审,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公布综测评审结果,评审结果连同个人申请材料项目加减分表,均以公示。在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对研究生个人公示材料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反映。邮箱:liuyating@zjut.edu.cn,联系电话:0571-85290819。学院党委将即时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对于材料真实性存疑等有违学术道德规范的行为,报学院核实,给予相关个人相应处分,并根据学校有关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三、注意事项

1、各位研究生必须实事求是填写各项表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2、各项材料的递交必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的规定时间,截止到9月17日17点前,《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附件5)、《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综测加减分项目表》(附件6)里未列项目若已提交证明材料则可补充加减分,未提交证明材料不予补充加减分;若已列项目未提交证明材料,可补充证明材料加分,无法补充证明材料的一律不加分

3、各位研究生必须严格按照文件的要求填写各项表格,可参见《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样表)》(附件3)进行填写。填写完毕后应进行自查,防止出错。

 附件如下:

研究生综合测评附件.zip


土木工程学院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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