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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评奖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2-10-11      浏览次数:1147

各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考《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3),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2级新生)。

2、评选名额如下

2020级:



班级

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001

46

14

32

9

6

6

2002

36

11

25

2003

37

11

26

2004

33

10

23

2005

30

9

21

合计

182

55

127


备注:参与评选的2020全日制研究生中包含2019支教团、2019“0+4”人员但不包括2020级中2022年硕博连读的人数,也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

2021级:

班级

人数

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等学业奖学金

单项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

2101

27

8

19

11

6

6

2102

34

10

24

2103

26

8

18

2104

29

9

20

2105

27

8

19

2106

34

10

24

2107

27

8

19

合计

204

61

143


备注:参与评选的2021全日制研究生中包含2020支教团、2020“0+4”人员的人数,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

 

单项奖学金设置

 

学术创新奖

社会工作奖

文体活动奖

合计

2020级

4

3

2

9

2021级

5

4

2

11

备注:

1. 单项奖学金申报需符合《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等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附件2);

2. 各班级单项奖(学术创新奖、社会工作奖和文体活动奖)每项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如班级无满足文体活动奖要求,则可在学术创新奖或社会工作奖增加1个名额;

3. 单项奖产生依据:年级分单项打通评定,其中学术创新奖根据各年级综测智育发展性素质分(除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发表分类)从高到低取,社会工作奖根据各年级综测德育发展性素质分和社会实践两者总分从高到低取,文体活动奖根据各年级综测文体分和文学、美术、音乐、摄影等作品发表两者总分从高到低取。

3、评选程序:

1)奖学金:参照综合测评和奖学金条例,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于10月12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4,于10月12下午17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注意事项

1、各位研究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各项表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如有疑问,联系老师:85290817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7号.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doc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

202210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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