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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奖评优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评奖推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1464

各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参考《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附件1)、《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21级新生)。

2、评选名额如下

备注:

1.参与评选的2019全日制研究生中包含2018支教团、2018“0+4”人员、2018级休学一年转入人员的人数,但不包括2019级中2021年硕博连读的人数,也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

2.基于1902班和1904班的人数一样,则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由两班第十名同学根据综合测评分数确定。

备注:

参与评选的2020全日制研究生中包含2019支教团、2019“0+4”人员的人数,不包括因各项原因休学的人员,依此类推。

3、评选程序:

(1)奖学金:参照综合测评和奖学金条例,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于10月141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2)荣誉称号:符合条件的同学自行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3,于10月14下午15点前,以班级为单位上交经团总支收齐后交至年级辅导员处。

二、注意事项

1、各位研究生必须实事求是地填写各项表格,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本年度所有评奖评优资格。

三、如有疑问,联系老师:85290817谢老师:85290821。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doc

附件2: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doc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土木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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