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2021年度校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推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荐名额: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6]15号)规定,各学院推荐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博士生人数的20%;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不超过学院当年毕业全日制硕士生人数(含专业学位硕士)的4%。
二、评选范围
(一)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博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范围为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获得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下列硕士学位论文不参加评选:
1.涉密硕士学位论文;
2.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已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的学位论文。
三、材料报送内容
(一)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纸质材料要求
1.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1份,需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排序,硕士专业型和学术型一起排序(签字盖章)。
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1份(学术型和专业型不同表格,需把注意事项删除,双面打印,不超过1张纸,签字盖章)。
3. 代表性成果证明材料1份(见模板)。代表性成果应按《推荐表》填写顺序排序,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学术论文复印件;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需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科技成果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
4. 评阅书1份(带水印或学院盖章)。
5. 答辩记录1份(扫描件打印)。
(二)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评选的电子材料要求
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的全套申请材料(除汇总表外均为PDF格式),以及学位论文归档版本。电子材料命名规则(_为下划线):
(1)汇总表:学院简称-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
(2)推荐表(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两张表): 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TJB,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TJB
(3)证明材料: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ZM
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ZM
(4)评阅书: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PY
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PY
(5)答辩记录: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DB
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DB
(6)学位论文归档版本: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LW
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LW
以上每个学生材料形成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简称+排序_授予学位专业代码(6位)_学号_优硕,如:土木06_081400_2111601001_优硕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将申请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申请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材料分别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为:学院简称_优硕,发送至学位办电子邮箱zjutxwb@zjut.edu.cn。
纸质材料:只需将汇总表(加盖公章)、推荐表(双面打印)、博士简况表上交研究生院;其余整套纸质材料保存至各学院,以便查验。
以上材料请于7月2日前提交,第二批毕业的同学提交材料请单独联系。填写汇总表时请注意:
1、请参照示例格式填写,与上一年有所改动请特别注意。
2、“学科专业名称”一栏中,填写授予学位的专业名称(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
3、“代表性成果及与学位论文的关联章节”一栏中,仅填写与学位论文有关联的成果,总数不超过5项,具体填写格式请按照范例要求。省级以下获奖、奖学金、未公开专利不填。
4、学院今年优硕推荐名额4人。
联系人:丁老师,联系方式:85290060,邮箱:dqq@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