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确保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安排,2020年夏季拟毕业研究生将分批进行学位论文答辩,最大程度降低疫情对研究生毕业、深造、就业造成的影响。现对2020夏季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答辩时间安排
第一批学位论文正式答辩:5月16日-5月25日;
第二批学位论文正式答辩:6月底-7月初;
第三批学位论文正式答辩:7月底-8月初。
具体根据论文送审意见反馈情况进行调整。
二、答辩形式与组织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网上答辩工作指导意见》,研究生答辩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若确因疫情等原因,在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的前提下,经审批,研究生可采用网上答辩方式进行。
第一批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1)全日制研究生:
①正常返校(5月15日前)的研究生,采用现场答辩。
②因疫情防控无法于5月15日前返校,可于5月11日前向学院申请网上答辩,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网上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网上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参加网上答辩。
(2)非全日制研究生:
①疫情排查符合返校条件的研究生,且杭州健康码为“绿色”,经学校审批同意返校后,采用现场答辩。
②疫情排查为暂缓返校的研究生,可于5月11日前向学院申请网上答辩,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网上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网上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参加网上答辩。
③返校时间如因疫情防控发生变动,无法正常返校,可向学院申请网上答辩,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网上答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后向所在学院提出学位论文网上答辩的申请,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参加网上答辩。
(3)通过第一批外审且无法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请于5月11日前申请延期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纸质申请,交研究生院备案。
第二、三批学位论文答辩安排:
(1)如疫情防控已解除,采用现场答辩。
(2)如届时疫情防控仍很严峻,参照第一批答辩安排,实行部分现场答辩,部分网上申请答辩。
(3)通过外审且无法参加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延期答辩,经导师同意后提交学院纸质申请,交研究生院备案。
三、答辩期间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成员及答辩研究生应提高认识,积极了解预防和防控知识,做好自我防护。
(2)答辩教室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3)因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委员会的专家,原则上不邀请省外专家。
(4)参加网上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务必至少于答辩前两天将论文、答辩ppt发送给答辩秘书,由答辩秘书将论文、答辩ppt、答辩表决票电子版发送给答辩委员会成员,并将答辩时间、使用平台通知答辩委员会成员和旁听学生。
(5)网上答辩采用钉钉会议或者腾讯会议进行,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答辩委员会组成均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执行,同现场答辩。
附件:《网上答辩流程》
土木工程学院
2020年5月6日
附件:网上答辩流程
采取网上答辩的研究生,视频答辩应全程录音录像备存,答辩程序、答辩要求与标准、答辩委员会组成均按照《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规定(修订)(浙工大发〔2016〕8号)》执行,同现场答辩。
1.答辩当日,答辩秘书应提前20分钟召集答辩研究生及远程参会委员登录到答辩网络平台,允许督导旁听参会(禁言)。
2.按照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要求进行答辩。
3.答辩过程,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对答辩全程(含宣布投票结果)录音录像,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留,至少采集3张及以上答辩图片。
4.答辩结束后,立刻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讨论过程应该屏蔽答辩人和旁听人员,可采用投票软件进行无记名投票,答辩秘书将投票结果截屏保存,并将投票结果告知答辩委员会主席,投票结束后形成相关答辩决议。
5.最后开放会议平台,由主席宣布答辩结果和宣读答辩决议。
6.线上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并保证真实、公开、完整、全程可记录,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答辩秘书答辩结束前需和主席审查答辩过程是否完整、记录是否完整。
7.如果因网络原因答辩中断无法进行,需重新安排时间完成答辩。
8.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需及时将线上答辩录音录像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学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