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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学技术论文奖励的通知

来源:土木学院      发布日期:2019-09-10      浏览次数:17

各相关学院、直属研究院:

为了加快推进学校ESI学科建设,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科技学术论文奖励办法》(浙工大发〔201812号)的文件精神,就2019年度科学科技论文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论文奖励分两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2018年度(201811-20181231日)发表的科技论文的奖励,包括2018年新出现的ESI热点/高被引论文。2019910日开始申请,20191018日截止。

第二批次是论文引用次数的奖励,将另行通知。

二、第一批次奖励的论文是指浙工大发〔201812号文件规定的国际顶尖学术期刊论文、ZJUT100期刊论文、ESI期刊论文和三大检索收录论文,以及在2018年度新出现的ESI热点/高被引论文。科技论文的奖励范围及检索源见表1

同一篇论文只奖励一次,按最高标准给予奖励,不重复累积奖励。

上述奖励论文的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应为浙江工业大学。以浙江工业大学为非第一作者单位或非第一通讯作者单位,在ESI期刊发表论文的,按奖励标准的75%予以奖励;以浙江工业大学为非第一作者单位或非第一通讯作者单位,被EICPCI-S收录会议以及一些不列入ESI期刊的SCIE论文不在奖励之列。

申请ESI热点/高被引论文的奖励时,应提供具有教育部查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第一批次论文奖励申报流程

1. 团队或教师个人自行提出奖励申请。团队或教师根据奖励时间安排及时登录科研管理系统(http://172.16.11.147,用户名:财务工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后8位),在学术论文版块填写奖励的论文信息,上传原文PDF和检索截图证明。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1日。

申请热点和高被引论文还要上传由具有教育部查新资质机构所出具的证明。

2. 学院(直属研究院)负责奖励申请的审核和汇总

3. 科研院负责论文奖励的校验和查重。根据学院上报的汇总表进行校验,并与历年奖励查重,确定学院科技学术论文奖励金额并提交计财处,由计财处统一打入申请人科研成果奖励及项目配套激励经费本


为便于学院和学校审核,请务必按照附件的截图证明模板上传证明。

2019论文奖励4个附件

2018年发表的论文奖励截图证明模板




学院联系人:郭欲丹

联系电话:8529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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