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布置,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就做好我院评奖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正常学制内我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硕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需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奖励名额
类 型 | 正式名额 | 预备名额 |
博士 | 2 | 1 |
23级学硕 | 4 | 1 |
24级学硕 | 4 | / |
23级24级物流专硕 | 2 | / |
23级24级会计专硕 | 1 |
五、申请流程
1.申请:申请学生上交《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稿和纸质稿)、《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明细表》(电子稿)、《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学生信息汇总表》(电子稿)及一份自己在上一学年中完成的科研代表成果(电子稿和纸质稿,要求提交PDF格式,包括匿名和含信息两个版本,文件命名为文章名)、《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研究成果导师审核表》(电子稿和纸质稿)及纸质论文发表证明或录用证明(对已发表或录用论文,原则上需使用经过综合分测算审核的文章)。
材料提交:
电子稿材料须打包以申请人姓名+年级+专业+“国奖申请”命名,发送至公邮glxyyjszc@163.com,截止时间:10月9日17:00之前,邮件截图发班长备案,时间以邮件为准,逾期不候。相关纸质稿,请在10月9日17:00前交至博A205。注意,申报以电子稿为准,电子稿、纸质稿提交缺一不可,如其中一种材料逾期,均视同弃权。
2.注意:《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格式不可更改。需A4正反单页打印。
3.学院公示。
六、补充说明
1、科研成果代表中SCI论文、SSCI论文已收录未检索的,按照A类及以上期刊上发表的论文的打分区间进行打分。认定标准:需使用经过综合分测算审核的文章,提供文章DOI号,生成DOI号的时间在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期间。
2、2025级硕博连读博士生与博士生一起参评国家奖学金。
七、具体评选办法
具体评选办法和要求详见附件。
附件: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硕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暂行办法(2021版).pdf
附件3: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研究成果导师审核表.doc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