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关于启动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罗志航发布时间:2025-09-19浏览次数:33

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19-922日,请需要进行认定的学生按时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一: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学院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班委等学生代表为成员,由班级资助/生活委员组织本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对班级名单存疑,可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2.923-930日,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对接各班级认定工作组核对申请名单,各班线下民主评议,完成学生认定填写附件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报送至学院学生会勤权中心邮箱gyqqzx@163.com,文档命名“班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

3.106日-1011日,学院认定工作组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相结合,完成学生认定结果系统报送,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学工办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表格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

2.符合认定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特殊群体同学上一学年申请但本学年放弃认定的同学,请填写附件:放弃认定承诺书,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年级辅导员存档备查。

3.上学期申请转专业本学期目前处于试读期间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各班线下各类民主评议和认定小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备查

5.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申请各类资助项目的前提条件。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月19日  



附件一: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docx

附件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doc

附件三:放弃认定承诺书.doc

附件四: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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