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9月19日-9月22日,请需要进行认定的学生按时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进行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一:学生操作手册(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学院各班级成立认定评议小组,各班委等学生代表为成员,由班级资助/生活委员组织本班级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小组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如对班级名单存疑,可向年级辅导员反馈。
2.9月23日-9月30日,学院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组对接各班级认定工作组核对申请名单,各班线下民主评议,完成学生认定,填写“附件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报送至学院学生会勤权中心邮箱gyqqzx@163.com,文档命名“班级+班级认定评议小组记录表”。
3.10月6日-10月11日,学院认定工作组线下民主评议和线上认定相结合,完成学生认定结果系统报送,并将认定结果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
注意事项:
1.学生进行在线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每一项内容,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学工办做好在线审核和线下表格材料的保存留档工作。
2.符合认定基本条件但自愿放弃申请的特殊群体同学、上一学年申请但本学年放弃认定的同学,请填写“附件三:放弃认定承诺书”,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给年级辅导员存档备查。
3.上学期申请转专业、本学期目前处于试读期间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4.各班线下各类民主评议和认定小组会议均需做好会议记录、留档备查。
5.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是申请各类资助项目的前提条件。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