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增强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通过评选和表彰一批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来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提高各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各级团组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且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有信仰,讲政治;重品行,争先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2.2023-2024学年智育排名达到班级或专业前50%(含),24级为2024-2025(1)学期。
3.十佳优秀团员要求个人智育成绩2024年度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4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三条 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且年度团员评议为“优秀”。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2.2024年度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并为学生干部类别列表(附件1)中为第五类及以上;2023-2024学年智育排名达到班级或专业前50%(含),24级为2024-2025(1)学期。
3.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学年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智育成绩2024年度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4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年度志愿服务时长达20小时,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四条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支部能起到核心作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支委会,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
2.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等,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光荣感,主动追求先进性,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无不合格团员。
3.在2024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或未100%完成学习情况和团员年度评议等级录入的,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4.校级示范团支部2024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且无不合格团员。
第五条优秀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30小时以上。必须是浙江工业大学注册志愿者,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曾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的优先,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十佳青年志愿者推荐人选从学院优秀青年志愿者中择优产生。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或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或纪律处分的。
2.近2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4.团员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20小时的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优。
5.2023-2024学年智育排名未达到班级或专业前50%(24级为2024-2025(1)学期)。
第三章 推优工作程序
第七条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评比程序
1.团支部推选(3月31日前):各团支部具体名额以学院核算数量为准。在团员等级评比基础上,团员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中依据名额评选出若干位院级优秀团员和若干位院级优秀团干,并将《附件2:管理学院2024年度团支部五四评优评议结果汇总表》上交至团总支对接同学处。其中,评选优秀团干需在学生干部类别列表(附件1)中为第五类及以上。
2.由团总支将团支部推荐的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名单交由学院团委终审。
3.学院学生组织推选(4月3日前):学院学生组织经过酝酿、推荐,确定学生组织推荐的院级优秀团员、团干名单并将《附件2:管理学院2024年度团支部五四评优评议结果汇总表》交由学院团委终审。
4.4月1日-4月5日本科生提交校级优秀团员、团干申请表(附件3),以“姓名+学号+申请类型”命名,发送至邮箱gyxktzzny@163.com。研究生另行通知。
5.由学院组成评审小组,从拟获得院级优秀团员、团干称号的团员中,选拨校级优秀团员、团干,确定最终名单。
6.院内公示优秀团员、优秀团干、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名单,及十佳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的候选人推荐名单。
7.若院级优秀团干与院级优秀团员所推人选相同,则优先参选院级优秀团干。
第八条 示范团支部评比程序
1.各申请团支部需完成上一年度团支部工作总结,制作文本评选资料,填写于(附件4)内。文本资料建议以图片展示+文字描述的方式,详细介绍所属班级和团支部的学习、生活、工作等情况,文本资料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并于4月5日中午12点前上交电子稿于团总支邮箱gyxktzzny@163.com。
2.由团总支将名单及参评材料交由学院,由学院成立评审小组,评选出院级示范团支部和校级示范团支部。
3.院内公示院级示范团支部名单及校级示范团支部名单。
第九条优秀志愿者评比程序
1.优秀志愿者无需班级推选,有意愿参选优秀志愿者的同学可下载《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附件5),于4月5日中午12点前上交电子表于团总支邮箱gyxktzzny@163.com。
2.学院综合参选人的2024年度志愿服务工时、智育、德育等方面,评定出院级优秀志愿者,并择优推荐1名校级十佳青年志愿者。
第四章 评优名额分配
第十条
根据比例确定管理学院院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人数的5%,院级优秀志愿者若干,院级示范团支部6个。健行团员原则上在健行学院评选。其中在此基础上,推选校级优秀团干6人,校级优秀团员13人,校级示范团支部3个,十佳优秀团员候选人1人,十佳优秀团干候选人1人,十佳青年志愿者候选人1人。
第五章 工作纪律
第十二条
此次团员民主评议及推优工作具体由各团总支指导各团支部进行开展,学院团委负责监督工作。同学有权监督评比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者包庇现象,可直接向学院团委反映,经确认后,学院团委将按有关条款严肃处理。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2:2024年度管理学院团支部五四评优评议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5:2024年度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优秀志愿者申请表.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