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浙人才〔2023〕2号),现将学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或曾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或其他经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认定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
3.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30%,个人工作学习实绩受到师生广泛认可,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原则上为非 2024 届毕业生,优先考虑低年级段学生,确保在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能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6.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尊敬师长,无不良言行,未出现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中青办发[2023]2号)第四章第十四条所列行为。
二、选拔程序
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青办发[2023]2号)及校团委的有关要求,学院拟推荐2名同学参加校级评选。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综合考虑评选人的整体素质,择优推荐。
三、报名材料
1.参与选拔的学员需提交一份微宣讲视频和一份社会热点观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 2)。
2. 参与选拔的学院需要于4月5日12:00前将《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推荐表》(附件3)和《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推荐学员汇总表》附件4)的 WORD版,以及微宣讲视频和社会热点观测报告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一:《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
2.邮箱号:162188177@qq.com
3.如有问题请联系
管理学院团委 苗壮 0571-85290862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2: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考察材料工作提示.docx附件3: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推荐表.docx附件4: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推荐学员汇总表.docx附件一:《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