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选拔管理学院拟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4-03浏览次数:3


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浙人才〔2023〕2号),现将学院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标准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强烈的理论认同、实践认同和情感认同。

2.原则上为中共党员 (含中共预备党员),现任或曾任班级委员、党(团)支部委员、院(系)级及以上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主要学生骨干,或其他经校级学生工作部门和团委认定的学生组织主要学生骨干。

3.综合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30%,个人工作学习实绩受到师生广泛认可,原则上应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原则上为非 2024 届毕业生,优先考虑低年级段学生,确保在2023年5月至2024年5月期间能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6.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尊敬师长,无不良言行,未出现过《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中青办发[2023]2号)第四章第十四条所列行为。

二、选拔程序

按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管理办法(试行)》(中青办发[2023]2号)及校团委的有关要求,学院拟推荐2名同学参加校级评选。学院将根据申报材料,综合考虑评选人的整体素质,择优推荐。

三、报名材料

1.参与选拔的学员需提交一份微宣讲视频和一份社会热点观测报告(具体要求见附件 2)。

2. 参与选拔的学院需要于4月5日12:00前将《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推荐表》(附件3)和《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推荐学员汇总表》附件4)的 WORD版,以及微宣讲视频和社会热点观测报告一并打包发送至邮箱。

四、其他事项

1.其他相关要求见附件一:《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

2.邮箱号:162188177@qq.com

3.如有问题请联系

  管理学院团委  苗壮 0571-85290862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3日


附件:
附件2: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考察材料工作提示.docx
附件3: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推荐表.docx
附件4: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推荐学员汇总表.docx
附件一:《关于选拔推荐浙江省新世纪人才学院第二十五期学员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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