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育】关于开展2019级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补充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3-03-17浏览次数:0


2019级本科同学:

根据《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工大教〔2021〕9号)和《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学分审核工作的管理办法》(浙工大创业学院〔202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现开展本学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的学分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申请的具体要求需根据管理学院学科团总支于3月17日(周五)下发给各班级团支书的通知,于3月24日(周五)前上交证明材料及审批表,由团支书收齐后交至学科团总支各分管副书记处,学院团委将于3月31日(周五)第一次公示,公示无误后创业学院于5月初导入成绩。

现将学分认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本科生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学分审核工作的管理办法》(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审批表》(附件3)上传至附件,请各位同学仔细查阅,近期尽快提交相关材料。

 

联系方式:

管理学院学科团总支 张云霞 15700152007

管理学院团委   苗壮  0571-85290862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3年3月17日


附件:
附件3:《浙江工业大学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学分审批表》.doc
附件2:创业学院关于本科创新训练与创业实践模块审核工作管理办法(浙工大创业〔2022〕1号).doc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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