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
请符合条件申请的同学于2月17日前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 A4纸正反面印制,书面稿交至博A205辅导员刘德明处,同时发送至邮箱liudm@zjut.edu.cn,申请校优的同学填写附件2和附件4,申请省优的同学填写附件2,附件3,附件4。
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预计推荐省优8人,校优15人。
附件: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附件3 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doc附件4 2023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