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关于给予潘红羽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2-11-10浏览次数:3


兹有我院2020级物流工程与管理3班潘红羽同学,学号:2112004180,2022.10.31-2022.11.4浙江工业大学三校区学生公寓检查每周情况通报中被通报违章用电使用违章电器),经核查,情况属实。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20〕61 号)第二十六条第七款,予以潘红羽同学学院通报批评处分一次。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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