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推动学生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和学风,根据学校通知,今年继续开展浙江工业大学二OO八年学生课外科技基金立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申报对象
凡在学校注册的全日制学生(含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加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参选项目的范围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能够独立完成的或以学生为主完成的科研与技术革新项目、软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项目不能成为学生毕业设计、课程设计的项目),具体可参选的内容有:
1、科技发明;
2、对原有机器、物品、设备、装置或器具形状、构造等提出的新方案和新设计,且该方案和设计 在运用中具有实用价值或实际用途的项目;
3、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小革新的研究和制作;
4、其它自然科学类、软科学类和社会科学项目;
5、第十九届“运河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项目(特等奖与一等奖除外,将另有通知)需继续深化研究的,可继续申报,将同等条件优先给予立项。
三、项目申报程序
1、参加项目申报的学生需认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课外科技基金项目申请书》(附件中下载),在3月17日前将电子稿发送至jmxskj@126.com,书面稿一式两份上交各班学习委员处,由分团委学术科技部收齐后送报学院审核;
2、学院学术委员会对申报项目的意义、研究条件及可行性等进行初审,在作出书面意见后将通过初审的项目申请书上报校团委;
3、校团委、科研处组织对学院上报项目进行审查并确定立项项目和资助金额。
四、项目经费组成及发放程序
1、项目经费组成:项目资助金额由学校下拨资助金总额的50%,学院配套50%。
2、学校项目经费发放程序:
(1)确定为本次学生课外科技基金项目时,发放50%的经费;
(2)通过项目中期检查时,发放50%的经费;未通过项目中期检查时,项目终止,并追回经费总额的50%;
(3)未通过年度“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比赛形式审查时,追回经费总额的50%(注:有实物的项目需在年度的“运河杯”学生课外科技作品比赛形式审查时展示项目的实物)。
3、学院项目经费的发放参照学校项目经费的发放程序执行。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经贸管理学院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