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晓倩发布时间:2026-03-27浏览次数:12

各校外教学点、2026届毕业生:

为保证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毕业生权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程序

学位申请由学生本人在超星平台提交申请,校外教学点管理员初审,校本部管理员终审,通过后纳入预授予名单管理,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评定。

二、申请时间

2026326—202646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请条件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符合毕业条件;
    2.外语水平符合学位申请条件(大学英语三级、CET-4、CET-6、PETS-3、英语应用能力等级A级、日语二级等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3.在校期间补考课程累计不超过三门;

    4.毕业设计(论文)初次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四、工作要求

1.请各教学点管理员在2026410日前完成初审,并将初审通过名单导出打印,加盖公章后,附上外语证书原件,于2026520日前送到校本部相关负责老师处(已用外语等级证书申请免修并审核通过的无需再次提交)。

2.学位申请涉及到学生切身利益,请各教学点老师务必通知到每一位毕业生按时申请,并提醒毕业生及时关注学位申请审核状态,并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附件:学位申请操作指南

 

 

 

浙江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326

 

 

 

附件学位申请操作指南
关于做好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及操作指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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