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学校拟对《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附件1)进行修订,现向各单位以及广大教师征求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做好修订意见的征求工作,并将意见审核后汇总填写《征求意见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1月28日前报送,电子稿以“单位+职称文件意见”命名邮件标题发送至邮箱,纸质稿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师资办公室。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姜波,联系电话:88320097,E-mail:szk@zjut.edu.cn,师资办公室:东教楼南222。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试行)-浙工大〔2021〕33号.pdf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