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长三角骨干教师访学基地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277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强长三角教育协作交流,根据《长三角地区骨干教师交流研修和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度长三角骨干教师和管理干部跨省交流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度长三角骨干教师访学接收学校申报等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长三角三省一市高等学校互派骨干教师进行访问学习研究,时间为1学年。我省将选派长三角本科高校访问学者5名;同时接收10名外省市访问学者。高校访问学者项目采用先确定接受学校和专业再遴选教师的方式,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访学接收学校申报条件

我省接收学校由各本科高校自主申报,一般为“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或特色优势明显的高校,申报专业一般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省登峰学科、省优势特色学科或国家及省一流专业建设点,有食宿保障条件、能同时接收3名及以上访问学者。省教育厅根据申报情况择优确定。

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部)推荐相关学科或专业作为交流基地。报送信息中要注明学科或专业、学科特色或办学特色以及年度计划接收人数等信息(详见附件)。

三、培养方式和要求

(一)配备优秀的指导教师。接收学院应当为每位培养对象提供一名指导教师,具有高校正高级职称,原则上为国家或省级高层次人才,师德高尚、学术造诣深厚,具有指导访问学者的经验和能力,主持能让指导对象参与的科研项目。

(二)制定研修计划。访问学者研修计划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具体制定和实施,充分结合接收学院学科特色和指导教师特长等实际情况。访问学者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以参与科研为主,并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

(三)研修管理。实行派出学校与接收学校共同管理模式。接收学院要定期向学校人事处报送访问教师情况,遇突发或特殊情况要及时通报。

四、材料要求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部),填报《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接收学校申报表》,盖章纸质版于522日前提交人事处师资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szk@zjut.edu.cn。

联系人:老师,电话:88320097

 

 

附件:长三角地区高校访问学者接收学校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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