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浙江工业大学青年教师引进培养管理实施办法》,现将朝晖特聘系列岗位和青年教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流程
1.个人填写
参加考核人员在首聘期结束前一个月进入校人事系统—人才项目—人才项目申报及考核,对聘期内业绩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填写并提交所在学院、研究院审核,打印纸质考核表1份签名后交所在学院人事秘书(建议表格请用A4纸双面打印)。操作流程见附件《首聘期考核系统操作指南》。
2.学院组织考核
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对教师在首聘期内的综合表现、业绩成果等,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评价,并通过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提出考核结果意见。纸质考核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学院需将考核结果通知被考核人员,并录入校人事考核系统,提交到学校审核环节。
3.学校确定考核结果
自收到首聘期考核材料起,人事处根据政策文件组织考核后将考核结果录入校人事考核系统。(运河青年学者岗位需参加聘期考核汇报答辩,具体时间待人事处通知。)
二、考核工作常年进行,各单位可随时提交考核材料。
三、科研启动金限首聘期内使用,逾期收回,请各位老师在首聘期内妥善使用。
四、咨询联系电话
人事处 石老师、徐老师 0571-88320433
系统技术支持 姜 工 18815598678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