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工大党〔2022〕18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广大教师师德素养,自觉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的时代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浙江工业大学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师德考核是对学校教师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情况的综合评定,并通过考核促使教师自觉提升职业道德修养,恪守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强化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职业追求,自觉担当起新时代教师的神圣使命。
第三条 师德考核要遵循师德为先的原则,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评价的首要位置;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自身修养和师德水平。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工业大学全体在职教职员工。
第二章 考核组织保障
第五条 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负责师德考核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协调,健全完善由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教师工作部牵头开展,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各二级单位负责实施的考核工作机制。
各二级单位成立师德建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师德考核工作,确定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六条 学校有计划、有步骤地建设成立“师德涵养基地”,组织教师到基地实践涵养,强化“四史”教育,增强“四个自信”,让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成为每一名教师的思想自觉和行为自觉,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和长效化。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等级
第七条 师德考核标准以《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为基本依据,制定《浙江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附件)。考核内容包括坚定政治方向、自觉爱国守法、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积极奉献社会等十个方面。
第八条 师德考核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部分,每年进行一次。各二级单位应注重评价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和遵守纪律、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实时记录教师先进典型的事迹和师德失范行为。
第九条 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优秀。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可评定为优秀。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年度师德考核人员总数的15%。
(二)合格。根据教师各项现实表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的教师,考核结果可评定为合格。
(三)不合格。凡教师有出现《浙江工业大学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并受到相应处分的,该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十条 师德考核程序
(一)各二级单位在本实施办法基础上,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师德考核实施细则。
(二)师德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步进行,由各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具体评议工作。师德评议一般采取个人自评、同事互评、督导评价、学生评价和单位综合评议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三)各二级单位在师德评议结果基础上,研究确定师德考核初步意见和考核等级,填入教师《年度考核表》,并报学校审定。
第五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十一条 师德考核结果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存入个人档案。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第十二条 坚持“师德为先”的评价原则,将师德考核结果运用于教师管理和职业发展全过程,作为岗位聘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学习进修、评奖评优、绩效奖励、研究生导师资格审查等工作的首要依据。
第十三条 原则上,各二级单位应在当年度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等级皆为“优秀”人员中,遴选推荐年度优秀教师及先进工作者。
第十四条 进一步建立健全教师荣誉体系,从师德考核为优秀等级的教师中,遴选一批校级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青年教师导师等,并授予“厚德奖章”,弘扬尊师重教良好风尚,增强教师立德树人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第十五条 对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党纪处分、行政处分、撤销教师资格、解聘等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六章 考核监督机制
第十六条 学校以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校内巡察、抽查等方式定期排查二级单位教师师德状况,及时发现不良倾向与问题。有违反师德规范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及时向学校师德建设委员会报告。
第十七条 各二级单位应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元立体的师德师风监督网络体系。密切关注网络师德舆情,对重大师德网络事件,迅速展开调查,及时回应并报学校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二级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全面、认真做好师德考核工作,对师德考核过程中徇私舞弊、监管不力、推诿隐瞒,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严肃处理,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浙江工业大学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3月25日
附件
浙江工业大学师德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考核内容 | 基本观测点 | 评议等级 |
坚定政治方向 |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自觉爱国守法 |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校园和谐。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传播优秀文化 |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潜心教书育人 |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更新教育理念,思维要新,视野要广,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因材施教,教学相长,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关心爱护学生 |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尊重学生人格,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坚持言行雅正 |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作风正派,尊重同事,团结协作,规范使用自媒体,自重自爱。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遵守学术规范 | 严谨治学,力戒浮躁,潜心问道,勇于探索,坚持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坚持实事求是,坚守学术良知,反对学术不端。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秉持公平诚信 |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坚守廉洁自律 |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积极奉献社会 | 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履行社会责任,承担社会义务,提供专业服务,维护社会正义,引领社会风尚,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义利观。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总体评价 | □优秀 □合格 □不合格 | |
注:单项中如有“不合格”,则总体评价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