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院课题组相关项目发展需要,化学工程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科研助理 1人
二、招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熟悉化工、材料产业发展情况,有相关产学研工作经历;
3.具有良好的信息检索、产业调研、沟通协调和团队协作能力;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根据需要可放宽年龄条件)。
(一)岗位职责
1. 负责科研团队的成果转化和应用技术推广;
2. 负责科研团队的产学研需求对接与协调工作;
3. 负责科研团队研发中心、企业合作项目的管理工作;
4. 完成科研团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与录用人员订立正式的聘用合同;
2.岗位薪酬见表,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自行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求职人员登记表发送至招聘邮箱liujunlei@zjut.edu.cn
,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98946346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