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激光先进制造研究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实验员 1人
二、招聘条件
1. 专科及以上学历;
2. 一定的计算分析、机械制造方面的实践经验;
3. 具有较强的文字组织和口头表达能力。
4. 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
三、岗位职责及相关待遇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激光相关的实验;
2、负责各类计算分析测试设备、 大型激光器等专业设备的维护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相关待遇
1.招聘岗位以人才派遣的方式与录用人员订立正式的聘用合同;
2.岗位薪酬见表,同时按照省市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如下:
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自行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
四、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将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求职人员登记表发送至招聘邮箱caohui@zjut.edu.cn,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联系人:曹老师,联系电话:0571-85290864),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16日;
2.对应聘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者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择优确定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4.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2021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