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高级实验师(高级工程师)聘任条件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5-13浏览次数:328

摘自浙工大人(1997)12号

    1、具备本门业务扎实的专业知识,熟悉本门业务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组织和指导大型实验工作以及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的能力,达到规定的外语水平,能熟练阅读一门外文专业书刊。


    2、本科毕业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从事实验技术2年以上者,克申请实验技术系列高级实验师职务;大专毕业,担任实验师6年以上者可申请高级实验师职务。


    3、任现职以来,在实验技术或者管理工作中做出重要贡献,必须具备下列5条中的3条:


    (1)系统地讲授实验技术课一门,或系统担任某门课实验教学5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


    (2)具有较高的实验技术及维护能力,具备实验技术人员上岗许可证,并研制改进实验技术或仪器设备3项以上。


    (3)作为负责人(前2位)在校内首次开设高水平的教学实验3项以上,并编写高质量的实验课教材、实验指导书,或配合教学、科研,作为实验技术工作的主要骨干(前3位),写出高水平实验技术报告3份以上(其中在二级以上学会会议、杂志上发表2篇)。


    (4)获得校级教学成果(单项实验技术)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虽未获奖,但在创建和建设省级重点实验室、校级重点实验室、基础及专业实验室建设中做出重要贡献,连续二次被评为校级实验先进工作者;


    (5)在实验室建设、科研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作成较大贡献,并正式发表与本岗位有关的论文3篇以上。


 


    以上内容摘自《浙江工业大学1997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浙工大人(199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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