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教授任职基本条件

发布者:发布时间:2017-05-13浏览次数:368

浙工大发[2005]33号

申请教授专业技术职务者,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学风端正;在本学科具有广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能正常承担教学科研工作。


任现职以来,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以上,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良好,履职考核合格;已独立指导研究生(对未设硕士点学科的教师不作要求),或担任过青年教师导师;达到规定的计算机、外语、学位要求,任副高职务五年以上。


同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教学研究方面造诣较高,是某一学科领域教学工作的带头人或教学骨干,并对该学科领域的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了较大成绩。任现职以来:


(1)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位)参加国家级教学改革(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级教学改革(重点教材建设)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省级教学改革(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项并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主持省级教学改革(重点教材建设)项目1项并主持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单个项目到校经费:理工医类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25万元以上)。


(2)作为主编出版教材1部以上并作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2部教材相当于1篇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论文。


(3)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前4位)或省部级(前3位)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材)奖1项以上,或作为第一获奖人获得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优秀教材)一等奖1项以上。或虽未获奖,但在满足第(2)项基础上,作为第一、二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上发表教学研究论文2篇以上。


二、在科学研究方面造诣较高,是某一学科的学术带头人或学术骨干,并对该学科领域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较大成绩。


理工医类教师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1)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参加者(<50万元为前2位,≥50万元为前4位)参加国家级项目1项以上并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并主持对国民经济有重大影响的横向课题1项以上(单个项目到校经费:理工医类50万元以上,人文社科类25万元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发表论文1篇以上并出版学术专著1部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发表论文2篇以上。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4位)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前3位)1项以上,或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2位)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虽未获得科研成果奖,但在满足第(2)项基础上,作为第一、二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学术专著1部以上。


人文社科类教师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任职条件:


(1)作为主要参加者(前2位)承担国家级项目或省级重点项目1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2项以上,或主持省部级项目1项以上。


(2)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1部并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发表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2部以上。


(3)作为主要获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4位)或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前3位)1项以上,或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前2位)1项以上,或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2项以上。或虽未获得科研成果奖,但在满足第(2)项基础上,作为第一、二作者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发表论文2篇以上或专著1部以上。


三、虽不具备一或二之条件,但具备一、二条中合计3项者。


四、只具备一或二中的2项,但在基础科学研究、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科技推广、教学改革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作为主要获奖者(前2位)获得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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