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4-24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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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部):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申报2008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根据省人事厅浙人发[2008]68号文件,申报人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在海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2005年1月1日后回国来学校工作;   
  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3、能独立主持申报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4、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07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 
  凡申报社科类的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具体要求见《关于申报2008年度“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的通知》。 
  二、申报类别   
  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有关教师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   
  三、申报时间及上报材料   
  请各学院积极组织本部门的留学回国人员申报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各学院在对申报人员的材料汇总审核后,于5月8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办。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后)一式3份及电子稿;   
  2、项目简介电子稿(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研活动择优资助项目汇总表》(附后)纸质一份及电子稿。   
  上述材料电子稿可发送至szk@zjut.edu.cn。   
  四、2007年度及以前获得经费资助现尚未完成项目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有关项目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已完成的项目,请尽快按要求填报总结表。